两个责任学习资料汇编(二)

作者: 时间:2014-09-12 点击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了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加强对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现转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有关两个责任的文章,及省监察厅网站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查处通报供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1.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2.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

  3.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要担当

  4.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5.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种责任不是并列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形势决定任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挑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现在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不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容易滋生腐败,就连以往大家认为的“清水衙门”都出现了窝案,令人拍案惊奇!这些都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是有的放矢、完全正确的。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13亿人民凝聚在一起,使中国不断走向富裕和文明,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如果这个核心出了问题,我们宝贵的战略机遇期就会荡然无存。党要管党,管的是什么?管的就是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从严治党,就是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执纪。如果各级党组织再不警醒,还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何谈起?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有些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天底下哪有只领导不负责的道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专职是监督执纪问责。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各级党组织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只有主体责任真正落实,我们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的观念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我们党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就大打折扣,党的事业根基就会动摇。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己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忘掉了党章党规的要求。我们的干部一般都是先任命党内职务,然后才按有关程序任命其他职务,这正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有的单位机关党组织生活变了味,就是看看电影、搞搞比赛,甚至以党日活动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党的组织不是福利部门!有些党组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做表面文章。有些党委书记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些党委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搞歌舞升平,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成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有些党委书记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干部一出问题,就认为那是纪委的事情。用人管人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管“戴帽”也得管“摘帽”。也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不正、存在瑕疵,说话就不硬,还敢管别人吗?

  党的观念淡漠,必然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主体责任不落实必须从根上找问题,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强化党的观念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员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纪严于国法。党的观念淡漠往往是从党的纪律意识淡薄开始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头、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敢担当。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没有担当,哪敢负责,又怎么能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有的党委书记不明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内涵。其实就一句话,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责任。有的党委书记认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支持”纪委工作。这句话不准确。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不是支持不支持的问题。有的党委书记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了解不够,一说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客客气气,提要求时习惯说“我希望”。要求就是要求!希望就是希望!如果各级党委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责,就是领导不力。

  担当就要不怕得罪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责任的内容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得住抓不住,关键在书记。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且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

  责任担当的本质是对党忠诚。这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我们既然在党旗下宣过誓,就要遵守党的章程,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忠诚,首先要有建立在理想信念基础上的“理性忠诚”。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捍卫忠诚,靠的就是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还要有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忠诚”。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民族利益是绑在一块的,个人前途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党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哪里还有个人的前途和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不愿监督、不敢负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过多,工作面广人少,抓不过来,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把应承担的监督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负责任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负责任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以现有的编制和人员,只要抓住重点,深入下去,干出成绩,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就一定能增加工作的权威。

  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发挥不了监督作用,履行不了监督责任,要纪委干什么?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北省监察厅网站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现通报如下:

  1.2013年,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赵胜虎,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官玉香,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李国华,市白蚁防治所主任科员刘洪严重违纪受到查处。在2013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排名市直单位最后一名。文云年作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4年4月,荆门市纪委对其诫勉谈话。2014年9月,文云年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2014年7月25日,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齐宝华公车私用,造成3名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姚国卿作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光明作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姚国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周光明行政记过处分,江陵县纪委给予周光明党内警告处分。 

  3. 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公安县农机局违反财经纪律,以“中秋节”“端午节”“开门红”补助等名义给机关干部及退休人员违规发放补贴。同时,机关招待费开支过大。肖汉斌作为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公安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肖汉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丹江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月饼,违规向企业收取“会费”、“赞助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张大虎作为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4年9月,丹江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大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5.潜江市卫生监督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应分配给基层卫生单位的卫生监测费79.9万元直接划入各区镇处卫生监督员的私人账户。李原林作为潜江市卫生监督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黄为作为潜江市卫生监督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4年4月14日,潜江市纪委给予李原林、黄为党内警告处分。  

  6.2013年,仙桃市三伏潭镇、干河街道办事处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分别排名倒数第一、第二。2014年4月15日,仙桃市委给予三伏潭镇党委书记李功胜、干河街道党工委书记颜志超诫勉谈话处理。  

  7.2014年7月2日,武汉市“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电视问政曝光了汉阳区“汉江村还建小区手续不全”、“新区公园维护管理不善”等问题。汉阳区纪委仅仅根据相关单位上报的材料形成调查报告进行回告,未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定性意见等问题。汉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晏宇桥未组织力量调查,并同意上报。武汉市纪委对上述问题调查后,发现汉阳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应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晏宇桥作为区纪委书记,没有正确履行监督责任。2014年7月,武汉市纪委给予晏宇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8.2013年12月,荆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考核优秀单位奖金违规打入个人账户,在会议费中列支酒类费用。张家喻作为荆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落实监督责任不力。2014年4月1日,荆门市纪委给予张家喻诫勉谈话处理。

  9.2014年9月18日下午,黄石市开发区太子镇工会主席陈洪坤午餐饮酒,黄石市纪委暗访组要求镇纪委书记徐欣开履行监督责任,对陈洪坤午餐饮酒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徐欣开再三推诿,拒不履行监督责任,并以感冒闻不到酒味为由,庇护当事人中餐饮酒事实,影响恶劣。2014年9月22日,黄石市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徐欣开免职处理,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查处,并公开通报,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坚定不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两个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适应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为严峻复杂的形势,自觉担负起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责任。一个地方、部门或系统腐败案件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根源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要直接抓、直接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要具体抓、具体管。各级纪委要树立“有位更要有为”的理念,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落实“两个责任”关键是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决不允许做表面文章,决不允许文件来文件去、论述来论述去。各级党委不仅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还要亲自抓好推动和执行的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不仅要严于律己、管好自己,更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始终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委要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权无责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来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那些“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做到 “真兑现”、“硬挂钩”。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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